住房保障处
- 索引号:430S00039/2014-80026
- 题裁分类:
- 发布机构: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- 发文日期: 2020-02-20 00:02
- 主题分类:
- 主题词:
- 名称: 住房保障处
机构名称: 住房保障处
机构负责人:余冠琼
机构职能: 负责省直机关单位住宅建设用地的有关管理工作;拟订省直机关单位住房保障工作规划、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省直机关单位集中住宅区、保障性住房(含“双限房”、公租房)的建设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负责省直单位(包括在长省属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、中央驻长单位、大专院校)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,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直机关单位危旧公有住房(含已售)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;按规定负责省直单位住房资金、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范围内省直单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;指导省直机关单位住宅物业管理,协调、指导省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;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85166436
传 真:85161493